文强的女人,林志玲有份?
文强的女人,林志玲有份?

上周,一则有关演员殷桃被重庆黑老大文强包养三年的消息成为热门话题,殷桃在荧屏上清新脱俗的形象首次遭遇“污水”,殷桃当即在博客上给予强烈抗议,最终以发布者道歉而告一段落。事实上,在重庆当地确实一直都有传文强好色,但凡有艺术团体来重庆表演,他对漂亮女艺人都有“染指之心”。本期请来各路神仙尽显爆料风采,将殷桃包养门之外的话题继续延伸,目的只为了让八卦的精髓来得更猛烈一些。
媒体统计部分去过重庆的女明星
2007年1月,林志玲在重庆出席签约仪式,为××手机担任代言人。
2008年4月,李冰冰现身重庆宣传《功夫之王》。
2008年7月,周迅亮相××品牌重庆专卖店的开幕剪彩仪式。
2009年8月,重庆某地产公司请来刘亦菲跟郑伊健担任嘉宾。
2009年3月,张柏芝在重庆出席一场活动时,居然有歌迷突破安保防线,纵身跳上台。
2009年7月26日,蔡依林和罗志祥等多位艺人冒雨在重庆开演唱会。
据德达侦探所侦探情报,文强睡过的女明星完全榜单如下:
林志玲、黄圣依、周迅、田震、李湘、张筱雨、谢娜、张靓颖、高圆圆、蒋雯丽、周笔畅、蒋勤勤。 一共12人榜上有名。刘信达不太想作评论,只是在鄙视文强的同时,鄙视上述12位“星光闪闪”的女人。
走穴演出就得陪唱歌跳舞
小Q(《南都娱乐周刊》驻京记者):听说艺人到某些地方去做演出,受到过黑社会的胁迫?
月亮(前资深演出商):其实就是赖账,不给钱,东北最多。那边做演出的都是黑社会,人到以后就不给另一半的演出费了,你爱唱不唱吧,不唱还不准你走。这种事情很多艺人都碰到过,比如罗大佑、刘德华什么的,所以明星现在都不太爱去东北做活动。
小Q:那么艺人会不会和出钱方有深入的接触?
月亮:基本上都会陪出钱方吃饭,有时可能会陪着唱唱歌,或者跳跳舞。不过这也算是必要的公关手段吧,在这行还算比较正常的。
小Q:有被强迫“潜规则”的事情发生吗?
月亮:强迫的基本很少吧,但是有自愿被“潜规则”的。当然价钱要合适。他们会直接找女明星的经纪人谈,然后做一些不道德的事情。但是一线的女明星基本上不太可能去做这些事儿。二、三线的比较多。圈内人应该或多或少都有所了解吧。
女明星接触官员渠道多多
小Q:那么女明星跟高官又是怎么认识的呢?
竹笋(上海自由媒体人):女明星接触官员的机会很多。美国总统上台还要请一大堆明星到白宫做做客呢。姑且不说什么文艺工作者会议之类,就是一般地方上搞晚会、节目,邀请明星演唱之外,一般也要和主管部门的领导见个面,握个手—“辛苦了,欢迎你们来啊。”如果感觉不错,活动结束后,还能一起吃个饭。一来二去,很容易混个脸熟。文强是分管安全工作的,这类工作接触明星的机会更多,无论拍戏、演出或者出席公开活动,安全工作很重要,安全部门的领导出入后台非常方便,接触明星的机会更多。
小Q:有没有实例?
芦笋(西部某日报娱乐记者):我听说国内某民歌大姐大,经常以麻将牌局为由,撮合女明星和高官认识,名字不好透露。重庆当地有一些演出商专门从事这类事,一般都是有明星来渝演出,官员指定要见谁,一起吃个饭,以小明星居多,演出商因为涉及到给官员赠票,所以会牵线搭桥,为他们安排饭局。
“殷桃被包养”也只能停留于传闻
小Q:说回殷桃,她的确出身重庆,当年曾是重庆话剧团的“台柱子”和“团花”,跟现在在香港发展的林苑是一个团的,但两人离团后发展道路就各自不同了。林苑在香港被传被大哥曾志伟以“契女”之名包养。我曾经问过重庆话剧团团长郝团长,他承认曾志伟对林苑很照顾,但是否有情感关系就不得而知,而团长对殷桃却是赞赏有加,可见殷桃在当地的口碑也是不错的,在这次与文强扯上关系前,一直没有绯闻,在媒体面前都保持低调,即便有人质疑她数次上高希希的剧,也被高希希主动否认是托关系。
卢老师,您之前听说还有谁,像殷桃这样被传与涉黑、涉案人士有牵连,尽管很可能只是传闻?
卢顺(资深娱乐记者):恰好也是两个姓孙的女星,一个是歌手孙X,一个是演员孙Y。传闻说孙×在哈尔滨夜总会唱歌时,曾经被一名大哥包养,是他出钱支持孙X出新歌,并拍了MV,一炮走红,后来这名大哥被抓,关系才断。至于孙Y的传闻也类似,大意也是被老大包养,不过也缺少证据。
被“双规”后,文强知道自己不招供一些违法事实难以过关,最初装出很坦白的样子,在审讯时天天讲自己喜欢女人和玩女人的大量故事,他还主动讲述一些强奸少女、玩女明星的过程,“他说但凡有女明星、女歌星到重庆走穴演出,只要能想到办法搞定她们,包括用钱买、利用女星的隐私恐吓她们等,他都要和这些明星睡一觉。”(人民网)
看了这条新闻,笔者非常好奇,很想知道哪些女星在文强主政公安期间来过重庆的。然通过几小时的网络查找后,终于有一批曾经来过重庆的“女明星”呈现在笔者的眼前。她们分别是:叶蓓、王菲、杨钰莹、孙燕姿、芙蓉姐姐、张柏芝、范冰冰、赵薇、SHE、李湘、张筱雨、谢娜、张韶涵、张靓颖、章子怡、舒淇、大小S、刘若英、陈慧琳、高圆圆、许晴、蒋雯丽、马伊琍、李宇春、周笔畅、莫文蔚、韩红、蒋勤勤、刘晓庆、陶虹、邓婕、杨金、林志玲、李冰冰、张柏芝、黄圣依、周迅、艾薇儿、蔡依林、芙蓉姐姐、陈慧琳、田震、倪萍等等。
以上这些女明星都是2001年到2009年期间来过重庆的,她们来重庆,有的是为了做企业“代言人”来签约的,如:林志玲;有的是为宣传影片来助威的,如李冰冰;有的是来开演唱会的,如张柏芝;有的是来参加大型商场开幕剪彩仪式的,如周迅;也有的是为慰问官兵来重庆演出的,如陈慧琳、田震、倪萍等。
大家可以看看,在这些女星中,有几人会落入文强“魔掌”的呢?实际上,女星是否落入文强魔掌,究竟哪些女星落入文强魔掌,对笔者来说,都不重要,因为,这些女星都将成为迷,除非文强公开她们的名单。而笔者写此文的目的,不是想说哪些女明星落入文强之手,而是想通过文强玩女星的事实来揭示文强玩女人的心理。即:入了“魔”,变了“态”的心理。换句话说,文强玩女人已由“生理需要”阶段,升级到 “色魔”、“性变态”的刺激阶段。可以这样说,文强玩女星就是想得到这种无法用言语表达的“刺激性”的快感。
不难想像,当一个14岁左右的小女孩出现在文强面前,是一种什么样的情景?在文强的淫威下,小女孩在惊恐、尖叫声中被强暴后,给文强带来的刺激,又是一种什么样的快感?同理,当女明星的隐私被文强揭出后,在逼迫无奈下,流着热泪而由文强任意强暴的情景下,文强得到的这种刺激和快感,与文强在击倒张君后,脚踩在张君脸上,问其服还不服时的这种快感有何不同?
或许有人会问,文强这种“变态”心理缘于何时?实际上,根据心理分析,准确地说,文强这种“变态”心理早就有了,只是当年还没有把这种变态心理移植到“玩女人”上来。因为,2000年前的文强,身边还有“警花”陈光明。当年的文强,因为陈光明还年轻,还未进入“残花败柳”行列,其魔掌向外扩张是受限止的。再说,当年的社会“性”还未完全放开,文强变态的心理自然与性联系不大。
2000年后,随着“警花”陈光明(与文强年纪相仿)的衰老,吸引力的减退,随着文强在重庆公安地位的稳固,其变态心理自然也就暴露无遗了。因为,文强知道,只有做“强奸、杀人”这样带有刺激性的事,才能满足他的那“变态”的心理,才能从中得到快感和乐趣。如此,包女人,奸女孩、玩女星怎不成了文强的“爱好和追求”呢?
可以这样说,文强奸女孩、玩女星就是为了得到强烈刺激后的快感。试问,如此变态的文强,还能活下来吗?